关于征集开放许可专利技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1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专利开放许可是专利权人通过国家专利管理部门公开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用、许可使用期限等条件,可简便快捷地实现“一对多”的普通许可。为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48号)《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知函[2022]26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科学院决定共同组织开展开放许可专利技术征集工作.按照上级单位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常态化开展

二、征集对象

校内广大教师

三、征集条件

参与开放许可的专利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对其专利实施开放许可。

(二)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

(三)不存在专利权归属纠纷。

(四)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并且在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内,专利权人保证维持专利权有效。

(五)许可期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含),许可期限届满日不能超过专利期限届满日。

专利权人应当在许可信息表中针对以上事项作出声明承诺,针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四、申请材料

试点期内,专利权人提出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以纸件形式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一份。

(一)《河北省专利许可信息表(参考样例)》,专利权属于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可以由代表人在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中签字或者盖章,需同时附具共有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开放许可(试点)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全体专利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其中,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校院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人需提交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大力开展宣传

各单位要加大宣讲力度,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宣传推广,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内容被更多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熟悉了解和初步运用,为法定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平稳落地、高效运行奠定良好基础。

(二)广泛动员征集

各单位要动员组织有开放许可意愿的专利权主体积极参与。

(三)规范报送材料

对于有专利开放许可意愿的老师,可以填写《河北省专利许可信息表(参考样例)》(见附件1),整理全体专利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并进行材料初审,汇总开放许可专利信息,形成开放许可专利清单《河北省开放许可专利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上述纸质材料于每周一前送至科研处王文博,同时pdf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845059811@qq.com)。

附件:1.河北省专利许可信息表(参考样例)

2.河北省开放许可专利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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