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沧州交通学院开展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申请和备案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8 点击数:

 

关于沧州交通学院开展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申请和备案

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为企业排忧解难,提升我校广大教师的科研水平与创新能力,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事项申请和备案的通知》,依托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现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事项的申请和备案工作,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科技特派员的申请条件

1.品行端正,甘于奉献,无学术不良记录。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意愿服务产业发展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

二、相关工作安排

对于特派员的申请、备案等工作,通过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tpy.hebkjt.cn:8443或通过省科技厅网站主页的科技管理-科技服务-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登录)在网上进行,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参照《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或者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备案、协议流程图(附件2)。

对于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科技人员在注册企业科技特派员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核后,可以在平台浏览符合其专业技术领域的需求单位的信息。相关企业在注册单位信息、提出科技需求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核后,可以在平台浏览符合其专业技术领域的科技特派员信息。双方可以在线上或线下进行对接,达成合作意向后,线下签订书面三方(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服务对象)服务协议(附件3),由科技特派员上传服务协议相关内容和扫描件电子版。

三、相关要求

(一)请校内各单位积极组织有意申报科技特派员的人员通过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申请,于109日上午10点前将本单位《申报2024年科技特派员推荐备案汇总表》纸质版(附件5)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B401),电子版发到邮箱845059811@qq.com(主题为单位名称+申报2024年科技特派员推荐备案汇总表)。

(二)101812点前,科技特派员将与企业签订的三方服务协议,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待科研处审核三方协议、加盖学校公章之后,科研处统一将三方协议返还至相关特派员老师。请科技特派员老师于1022日之前将三方协议(科研处已经审核通过)的扫描件上传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便于沧州市科技局进行线上审核。

(三)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常年开放,随时接受相关单位、科技人员的注册和信息填报。2021年、2022年、2023年已经备案的科技特派员老师,无需重新注册、备案。

附件1: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附件2:科技特派员备案、协议流程图

附件3:科技特派员三方服务协议(式样)

附件4: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报注意事项

附件5XXX单位申报2024年科技特派员推荐备案汇总表

特派员管理系统链接如下:

https://tpy.hebkjt.cn:8443/index

校内联系人:王文博

联系方式:0317-533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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