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沧州交通学院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事项申请和备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15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为企业排忧解难,提升我校广大教师的科研水平与创新能力,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事项申请和备案的通知》,依托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现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事项的申请和备案工作,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科技特派员的申请条件

1.品行端正,甘于奉献,无学术不良记录。

2.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申请人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3.协会、企业等单位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连续三年以上科技工作经历。

4.在校大学生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科研能力或拥有科研成果。

5.退休专家、外省专家、外国专家参照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申请条件,并须由具备科技特派员推荐资格的单位作为依托单位进行推荐。

二、征集范围

本次科技特派员征集主要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选拔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请与办理事项

对于事项的申请与办理,通过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tpy.hebkjt.cn:8443或通过省科技厅网站主页的科技管理-科技服务-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登录)在网上进行,具体操作请参阅《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1)。

对于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备案申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在农业或企业特派员栏目按提示注册个人信息。

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单位的科技合作对接。科技人员在注册企业科技特派员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核后,可以在平台浏览符合其专业技术领域的需求单位的信息。相关企业在注册单位信息、提出科技需求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核后,可以在平台浏览符合其专业技术领域的科技特派员信息。双方可以在线上或线下进行对接,达成合作意向后,线下签订书面三方(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服务对象)服务协议,由科技特派员上传服务协议扫描件电子版。

四、其他事项

(一)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常年开放,随时接受相关单位的注册和信息填报。

(二)管理平台使用操作方法请查阅《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要求可参阅《河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1121日前科技特派员与企业签订三方服务协议(附件3),科技特派员将三方协议扫描件上传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五、资料报送

请单位组织有意申报人员通过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申请,于1116日下午4点完成系统填报,于1117日上午10点前将本单位《申报2022年科技特派员推荐备案汇总表纸质版》(附件4)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B401),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邮箱kjc@bjtuhbxy.cn(主题为单位名称+申报2022年科技特派员推荐备案汇总表)。

 

特派员管理系统链接如下:

https://tpy.hebkjt.cn:8443/index

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事项申请和备案的通知链接如下:

https://tpy.hebkjt.cn:8443/app-index/tongzhi4.html

 

校内联系人:王惠   王文博

联系方式:0317-5331681

 

 

 

                                科学研究处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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