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实施方案》,经省评奖办公室资格审查,我单位推荐的3项成果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月14日—5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科研处反映。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有违反学术规范、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的成果和个人提出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有异议的,我单位将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并报河北省评奖办公室同意后,撤销其参评资格。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7-533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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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通过资格审查成果名单
沧州交通学院 科学研究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