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6-03-31 点击数:
关于开展寒假期间科研成果备案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沧州交通学院科研成果备案归档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科研成果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2026年1月-3月期间,如有科研成果(课题立项、课题结题、论文发表、著作出版、专利授权、软著出版、成果获奖等)需要备案,请按照学校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备案,逾期将按照不予办理。
2.请各单位于4月3日中午12点之前,完成备案工作。
科研处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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