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学术委员会工作,现调整学术委员会委员。请各学院确认原委员是否继续担任,共推荐2名教授作为增补委员候选人。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规定,推荐人选应满足以下要求:
1.学术资深:在本领域有深厚学术造诣与良好声誉,应具正高职称。
2.经验丰富:熟悉学术事务,具有一定的学术管理与议事经验。
3.乐于奉献:有服务热情,有意愿参与学术议事并善于表达观点。
请各学院根据要求推荐专家并填写附表,于10月16日将附表发送至邮箱806885429@qq.com。
科学研究处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