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及开展医学领域“论文买卖”行为整治工作的的通知》(冀教科函〔2025〕1号)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建立本人的《沧州交通学院教职工科研诚信档案》。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含兼职全责人员)
二、填写内容
按照《沧州交通学院教职工科研诚信档案》(附件)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16点之前,将本单位教职工《科研诚信档案》纸质版扫描件,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845059811@qq.com)。本单位留存教职工科研诚信档案的纸质版原件。
附件:沧州交通学院教职工科研诚信档案
联系人:王文博
联系电话:0317-5331681
科学研究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