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沧州市科协关于开展沧州市2023年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13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沧州市科研事业繁荣发展和优秀科研成果转化,沧州市科协决定开展沧州市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一、申报办法

根据《沧州市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的规定进行申报,填写《沧州市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

二、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报送研究成果的年限要求为2020-2022年度产生的科学研究成果。申报表3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评后退回),复印件2份。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不规范,将不予推荐。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统一于2023年7月4日11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科研处(行政楼B401)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0688542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单位+优秀成果评选”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惠

联系电话:0317-5331681

邮箱:806885429@qq.com

科学研究处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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