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研究工作,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创新发展,省委编办决定面向全省组织开展2023年度机构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请课题申报人参照《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二、课题类别
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分为申领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申领课题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立项后签订项目协议书;一般课题可以单独开展,也可以联合开展。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遵守诚信科研的规定。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有未结项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课题。
四、其他事项
1.立项申报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17日11时,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附件3,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汇总表(附件2)盖章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06885429@qq.com)。
联系人:王惠 联系电话:0317-5331681
科学研究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