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交通学院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经费报销流程要求

作者: 时间:2021-10-06 点击数:

  一、报销流程:

经办人发起OA“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经费报销流程”。在OA新建流程-科学研究处流程一列(如图1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经费报销流程位置)。

二、报销OA填写要求:

1.“经费类别”填写或选择“科技特派员

2.“经费归属部门”填写或选择“科学研究处”

3.“费用项目”一栏填写“xx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经费”;(如图2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经费报销填写示例)

4.“报销内容”按支出明细填写。支出明细按照文件 校字[2021]42号《沧州交通学院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经费管理细则(试行)》要求填写,“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中发生的交通费(含出差过程中的燃油费、租车费、出租车费)、差旅补助、印刷费、图书资料费以及科技特派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等”, 差旅费标准按照学校计财处相关文件要求报销,并需附上《沧州交通学院科技特派员服务内容记录表》(见附件)。

注意事项:

1.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经费由科技特派员本人来办理报销。

2.科技特派员可在服务期限以内及时进行费用报销,如果超出服务期限,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0﹞197号)和《沧州交通学院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经费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不再报销。

附件:沧州交通学院科技特派员服务内容记录表

图1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经费报销流程位置

 

 

图2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经费报销填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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