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沧州市社科联近日发布通知,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及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简要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项目结项
2019年立项项目结项材料请于4月21日11时前交科技处。结项材料按《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附件1)要求进行装订并加厚封面,一式三份。电子版(包括结项审批书、论文的WORD版)发科技处邮箱。
二、2020年度项目申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沧州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深入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助力沧州科学发展。
(二)实行课题评审激励机制
对研究服务沧州文明发展、科学发展的课题,优先给予立项、结项。其中优异者确立为重点课题,给予适度资助奖励。对于内容陈旧、空泛且不接地气,尤其是题目老套的课题不予立项。对于在列入“黑名单”报刊杂志发表的课题不予结项。课题立项、结项采取评审制,所申报课题均由专家统一评审,严格把关,保持一定的淘汰率。
(三)课题要求
1、申报条件
(1)课题设计论证要求。课题申请负责人要认真组织课题设计论证。基础理论研究选题要针对学术问题,应用研究选题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沧州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课题论证要严格按照《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3)的要求逐项填写,确保质量。
(2)新申报课题内容不得与往年课题内容重复,或简单修改再申报,否则不予立项。
(3)所申报课题立项后,要认真完成课题研究,用新材料、新数据说明观点问题,论证要严谨周密,对策、结论有新意、有指导意义。提倡并鼓励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
(4)申报数量要求:作为课题负责人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2个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的申请。有本课题在研项目者不得再申请。
(5)课题经申请批准立项后,在形成研究成果时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
(6)申请结项需在当年11月20日前或次年4月20日前报送结项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
(1)个人填写:经单位审查合格、同意推荐的《2020年度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单位填写:《2020年度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盖章签字一份。若申报人数大于1人请在汇总表中备注推荐排序。
(3)请各单位科研联系人将以上材料于4 月 21日11时前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王惠
科技处邮箱:kjc@bjtuhbxy.cn
科学技术处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