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2021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25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20-2021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基金项目示范引导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选题要求 

申报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河北水准的研究成果。应用研究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均鼓励申请人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所列选题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依据课题指南申报的,请在课题论证“选题依据”中予以说明);申请人也可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本人的学术积累和学术专长、学术兴趣自拟题目申报。自拟题目与选题指南题目同等对待。

2020-2021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无论是按《选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域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

3.申请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主持完成过省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3周岁(198731日后出生)。

5.在读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在所属工作单位申请。

四、项目类别、资助经费及申报名额

此次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待省社科基金项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省委宣传部审批立项后确定。

2020年省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按要求我校限报3项。请各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五、相关注意事项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0-2021年度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需遵守如下约定: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项目,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3)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

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2.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自动丧失3年申报资格。

3.项目选题论证的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0%

4.凡以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资助字样。

5.结项时提交的主要成果需与申请书的设计论证直接相关。

6.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申请人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六、申报要求 

1.申报形式: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线上线下同时申报。请登录“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立项系统”(http://110.249.185.80/),下载新版《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进行网上填报。目前系统正在调试中,具体填报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网上填报成功后直接打印,形成纸质材料即可,请勿使用往年模板。

2.请各单位于32316前将以下材料交至科技处:

1)《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份)、《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6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查重检测报告,需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2份)。

3)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4上述材料电子版发科技处邮箱kjc@bjtuhbxy.cn

3.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32316 

4.请各单位科研工作人员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若申报人数大于1人请在《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中备注单位推荐排序,科技处会根据限额指标及各单位推荐排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时期,现在系统申报开放时间待定,为给老师更多准备时间发布此通知。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科技处网站和工作群。

河北省《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链接如下。

http://kxghw.hebnews.cn/tzgg/2020-02/10/content_7692100.htm

 

联系人:王惠     QQ806885429

 

科学技术处

2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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