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变更申请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9-22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市科技局《沧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附件1)、《关于撤销逾期未验收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附件2)要求,为规范我校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保障项目按期结题验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立即核查在研、已到期及即将到期的市级科技项目,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推进项目验收工作,按期提交项目验收。对无法按期完成验收的项目,须在项目执行期内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其中,申请延长执行期限须提前 30 日提交,涉及项目人员变更须提前 6 个月提交。

请有变更需求的项目负责人,于今天下午17时前完成《变更表》(附件3)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06885429@qq.com,文件统一命名为 “姓名 + 科技局变更申请”;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行政楼科研处 B401 办公室。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时完成报送。若逾期未结将按《沧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自逾期之日起记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3年,3年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科学研究处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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