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科研横向合作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沧州交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的工作要求、章校长关于教师走出校门、服务企业的工作指示,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各学院相关专业教职工需前往企事业单位进行横向合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合作内容
围绕新产品研发、技术改进、工艺优化、财税政策讲解、管理提升等内容,各学院相关专业教职工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主动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二、合作程序
1、签订横向合同,深入企业,针对企业需求,确定服务内容;
2、对照合同内容开展服务;
3、根据服务情况,完成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1、本合作不以合同经费到账为完成标准,旨在以企业为平台,通过开展技术合作,不断提升教师科研能力。
2、横向合同条款根据服务内容自行拟定,一般包括服务内容、期限以及经费支持(如果有就写,没有也没关系)情况等。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1份横向合作合同原件(见附件1)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信息表格(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3893278887@qq.com)。横向合同中,甲方为企业相关信息,乙方为本校教职工相关信息,丙方为科研处信息。
3、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1月30日前,将合同完成情况形成总结报告(附照片等原始材料),经本人签字、企业确认、二级学院盖章后(1份原件)报送至科研处,Word电子版、盖章扫描件资料,请学院统一发送至邮箱(3893278887@qq.com)。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12月10日前提供一份关于此项工作的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服务内容、完成情况和企业满意情况等,Word电子版、盖章扫描件资料,请发送至邮箱(3893278887@qq.com)。
4、上述横向合作合同,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企事业单位公章、科研处公章,二级学院、科研处负责人和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
5、根据目前各二级学院的科研团队情况,原则上每个团队不少于2个服务合同。
附件:1.横向合同协议模板
2.信息统计表
科学研究处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