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术论文撤稿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4-08 点击数:

关于组织开展学术论文撤稿自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学术论文撤稿自查工作,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自查内容

各单位要通过委托校内外图书馆等科技情报机构、组织科研人员全面自查检索中英文文献库等多种方式,对2021年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学术论文及其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确保不漏一篇对于作者涉及多个单位的,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2022 221号)要求第一作者所在单位,进行自查。对于第一作者不是我校教师,由本校教师所在单位进行自查。对于由本单位牵头查的,逐篇调查撤稿原因及其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工作要求

各单位4月10日中午12之前,本单位自查情况反馈资料电子版、盖章版扫描件、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其中,电子版、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893278887@qq.com)科研处自查情况报送校领导,最后河北省教育厅进行汇报自查情况反馈资料包括如下:

1.本单位学术论文撤稿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2.如发生学术论文撤稿,另需报送论文核查情况报告。见附件2

 

 

联系人:王文博,联系电话0317-5331681

科学研究处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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