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沧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及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转发如下。请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工作。
一、请机械学院对三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进行绩效评估工作。请平台中心负责人按照附件要求,整理相关资料,所在学院审核。然后报送科研处。如果平台中心负责人未按时报送相关资料,默认弃权,不参加评估。
二、请各学院利用现有资源,积极申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按照附件要求,整理相关资料,为后期拓展科研合作、深化科研质量,提供平台支撑。于1月8日,将相关资料报送科研处。
请机械学院、拟申报单位于1月8日,将相关资料报送科研处。后期,科研处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沧州市科技局。
科学研究处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