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沧州市科协关于开展沧州市2025年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组织开展科学优秀研究成果申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办法
根据《沧州市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2)的规定进行申报,填写《沧州市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审批表》(附件4,以下简称申报审批表)、《沧州市2025年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附件5)。
二、申报要求
1.报送研究成果的年限要求为2023-2024年度产生的科学研究成果。申报人提交申报书1份(单面打印),申报审批书1份(单面打印),参评成果原件1份(评后退回),参评成果复印件1份。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供申报汇总表1份。
2.请严格按照《沧州市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填写规范范本》(附件6)相关格式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不规范,将不予推荐。
3.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把关申报人的科研诚信、成果的真实性、基本信息的准确性等相关内容。在申报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上,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科学成果申报时,每套成果材料(申报书1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参评成果复印件1份)务必装在一个档案袋中,不要散装。申报审批书不要放入档案袋中。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统一于2025年10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申报审批表、参评成果原件、参评成果复印件)纸质版和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科研处(行政楼B401)。同时,申报书的Word版、参评成果扫描件的PDF版、申报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3893278887@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二级单位+优秀成果评选”字样。
附件1:沧州市科协关于开展2025年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沧州市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附件3:沧州市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
附件4: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审批表
附件5:沧州市科协2025年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附件6:沧州市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填写规范范本
联系人:王文博,电话:5331681
科研处
2025.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