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发挥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推动全省社科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平台作用,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社科力量。
二、选题方向
1.学科类课题。学科类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请人可立足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发展实际,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应用问题,结合本人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选题名称。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2.专项课题。专项课题包括“应用对策研究专题”“社科赋能市县高质量发展专题”“河北历史文化研究工程(地市版)专题”“援疆专题”等。申请人可参照选题指南(附件1),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其中,专题一“应用对策研究专题”研究周期要求一般为半年,专题二“社科赋能市县高质量发展专题”研究周期要求一般为1年。专题一、专题二成果形式原则上要求为研究报告,结项标准为获得省级领导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研究成果特别优秀的可后期确认为重点课题,并推荐至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智库成果专报》。专题三“河北历史文化研究工程(地市版)专题”研究成果原则上要求为著作,成果择优推荐至《河北历史文化研究工程成果文库》。
三、申请资格
1.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重点课题成果须达到以下标准方可结项:有2项及以上成果(至少有1项为第1作者),其中1项达到以下要求:专著(负责人为前2作者);核心期刊论文(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负责人为前3作者);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报告。以上成果均须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及课题编号。
3.申报青年课题,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作为主持人申请课题项目,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在所属工作单位申请。
四、项目类别及申报名额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等类别。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按要求我校限报5项。各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五、工作安排
1.树立精品导向,各类别课题(重点除外)结项成果(第1作者)经鉴定达到以下标准的,可追加确立为重点课题,即:专著;核心期刊论文(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省委、省政府及以上领导,或省人大、省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研究报告。择优推荐优秀成果至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智库成果专报》,推荐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优秀成果至《河北历史文化研究工程成果文库》。
2.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可申报1项本课题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申请;有在研本课题任务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最多可参与1项本课题申请;成员最多参加2个本课题申请;每个课题组总人数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内容再申请本课题项目。
3.课题一经立项,课题负责人在研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对逾期不能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者,将给予警告或撤销课题处理,收回已拨付资助经费。
六、申报要求
1.申报事项。本年度课题实行线下申报方式。
①申报书首页注意填写“申报类别”﹝申报专项课题的,在申报类别后作出标注,如:XX课题(专题一)﹞,“负责人所在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
②申报重点课题,填报时在申请书上注意勾选“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③课题立项实行同行专家评审,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为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申报,学科分类请务必准确填写。
④初评采用《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论证活页》要按要求规范填写,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字数不超过4000字。
⑤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2.申报流程。
①申报人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数据。
②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做好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工作,在课题申报书上签署明确意见。
3.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申请人的课题《论证活页》《课题申请书》《立项申报汇总表》(超过一人须填写推荐排序)审核汇总填写完毕后,于7月9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806885429@qq.com,邮件名称“***单位+姓名+立项申报材料”。《课题申请书》纸质版(3份,不含论证活页)、《立项申报汇总表》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申报材料要确保电子版、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惠
联系电话:0317-5331681
邮箱:806885429@qq.com
科学研究处
2024年7月1日